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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陵禅寺义工基本规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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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4-16 09:32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武陵禅寺义工基本规章

   为规范义工管理,促成义工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升,提高寺院服务能力,有效保障和促进本寺运营和年度计划的实现,并且尝试按照“招-培-用-成”(招聘-培训培养-使用任用-成就人)的逻辑建立义工培养管理制度,积极培养心性禅道专业及禅佛教的公益行动者,结合本寺学修弘化理念和现实工作需要,吸取过去经验教训,特制定本制度。
   第一条  义工应心理人格健全,无国家职业领域限制的传染病;无刑事犯罪史,无政治犯罪史;不符合者,不录取,不留住。
   第二条  义工需一次在寺最低能连续工作七天以上;不符合者,不录取,不留住。
   第三条  义工需发心真挚,修德培福,依从性正常,接受义工基本培训,并认同本寺规章制度和行事规范;维护道场清净性,识大局,懂场合,自觉服从寺院工作需要,听从调度指挥;不符合者,不录取,不留住。
   第四条  本寺为学修道场,在寺义工必须有自己的学修计划,内容纯正,执行坚决,鞭策惜时,杜绝怠学,并接受寺院或义工组监督和检查;必须随众参加常住日常共修;当学修时间段与工作任务有冲突时,工作任务优先;不符合者,不录取,不留住。
   第五条  应征义工,应勤劳,要劳动,承担分配的岗位职责,履行自己的承诺职责,有一两门技能,若不会,要勤学,善始善终,不得推诿;不符合者,不录取,不留住。有推诿倾向者,尽快劝离,禁止留用。
   第六条  对本寺义工,有职业素养要求,要培训义工的以“岗位-项目-操作”逻辑为代表的职业智能。要知晓中华文化、中国佛教与寺院的一般常识及本寺的宗旨、特色,与本寺事业、风格相呼相应。在工作中,对岗位要有岗位责任意识,失责者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实际情况追责;义工对项目要有项目意识,要围绕如何实现项目规划而工作,对项目造成负面价值者,劝退,以后不得录用;对具体工作的执行和操作,要有流程意识,要有标准,要有质量;操作连续三次以上错误,并且不听教导者,开除,以后不录用。
   第七条   义工之间惜缘惜德,严忌内耗。为人要和乐随喜,学业要互相鼓励,道业要相互嘉勉,做事要协作互助,有成果要互相欣赏,日常要慕贤敬德,里贤为美。同事同学同修之间互相成就,和乐增上;禁止做事互相掣肘,反对一切内耗。出现明显内耗倾向者,尽快劝离,以后忌入;无端惹人,挑起人际是非长短、骂架打架者,一律开除,永不再用。
   第八条  本寺是学修道场,要求义工拥有或建立起良好的生活习惯;纠正不了自己生活恶习,本寺不欢迎。在寺义工,要有教养,不得私自移动家具;要惜福惜德,珍惜寺院财物,不得毁损和浪费办公用品、粮油饭菜、电力暖气、床上用品、劳动工具;必须内务整洁,必须参加统一早餐;本寺禁止义工、学员网购零食、饮料,违者第一次罚款1000元,第二次罚款2000元,第三次罚款3000元并开除和永远列入黑名单。禁止寺内工作人员和山下义工为寺内义工、学员领取、携带、递送网购零食品,违者一次罚款500元。
   第九条  要坚持义工个人与寺院工作双益的原则,通过实际做事和工作协作、群体修学,提升自己,成长于个体,增益于寺院佛教事业。
   本规章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,本寺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重庆涪陵武陵禅寺办公室

2022年8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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